當考慮操作過(guò)電壓和雷電過(guò)電壓水平的避雷器選型及弊端
發(fā)布人:管理員 發(fā)布時(shí)間:2019-7-26
國家標準規定,系統供電端電壓應略高于系統的標稱(chēng)電壓(或額定電壓)Un的K倍,即K=Um/Un(Um是****電壓)。電氣設備的絕緣應能在Un下****運行。220KV及以下系統的K為1.15,330KV及以上系統的K=1.1.避雷器設計的初期也遵守上述原則。
氧化梓避雷器之前是SiC避雷器。10KV及以下SiC避雷器的滅弧電壓設計師定在系統****運行電壓的1.1倍;35KVSiC避雷器的滅弧電壓等于系統****電壓;110KV及以上SiC避雷器的滅弧電壓為系統****電壓的80%。對應以上的倍數分別有110%避雷器、110%避雷器和80%避雷器。
我國使用氧化梓避雷器初期,其額定電壓是以SiC避雷器的滅弧電壓為參考作設計的。早期的6KV、10KV和35KV避雷器均遵守上述原則。
氧化梓避雷器之前是SiC避雷器。10KV及以下SiC避雷器的滅弧電壓設計師定在系統****運行電壓的1.1倍;35KVSiC避雷器的滅弧電壓等于系統****電壓;110KV及以上SiC避雷器的滅弧電壓為系統****電壓的80%。對應以上的倍數分別有110%避雷器、110%避雷器和80%避雷器。
我國使用氧化梓避雷器初期,其額定電壓是以SiC避雷器的滅弧電壓為參考作設計的。早期的6KV、10KV和35KV避雷器均遵守上述原則。